区民政局党组党建工作要点

 区民政局党组党建工作要点 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十八大以及中省市会议精神作为重点,纳入党组、支部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教育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中共区委一届二次会议精神,不断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民政党建工作。

 (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业务理论和科学知识的学习。围绕推进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和内容措施,围绕解决突出矛盾、提高工作水平,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在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安排,推动学习教育活动经常化,按时开展“民政大讲堂”活动,聘请专家、组织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每月对全体职工开展讲课。通过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干部夜校、专家讲坛、专题培训、季度民政工作会议、每周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好学用结合。

 二、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队伍建设 (一)以调整充实股级干部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围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调整局股级干部,完善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同时,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组织分类施训,努力使后备干部的结构和素质与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相适应。

 (二)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广大党员要感情上融洽,生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形成感情融通,团结协作,思想一致的融洽氛围,激发党员为改革发展无私奉献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密切注视党员的思想动态,树立党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要严格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教育党员永葆先进性,成为工作的先进者、学习的模范者。

 (三)以“为民务实清廉”活动为契机,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区委“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加强班子领导强化中心组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社会救助、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救助管理、

 殡葬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知晓度;以争创文明窗口、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为目标,深入推进各类创建活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践承诺,数家珍”活动、“军事训练”活动、“登山”活动、“强化学习、素质提升”活动、“整风纪、治庸提效”活动、“挂包帮”活动、“党性教育”活动等系列活动。

 三、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 严格按照中央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深化民政铁军锤炼,深化“三问于民、三下为民、三制惠民”群众路线工作法,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怨盼的问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四、落实廉洁自律制度,强化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和机关干部联系乡镇制度,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经受“四种考验”、抵御“四种危险”能力,不断提升勤政廉政的民政铁军形象。对照践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等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制,年初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相关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考核目标。继续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党务公开各项要求,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维护全局上下风清气正的局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严格执行乡镇民政专项资金定期报告制度,坚持把监察工作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全过程,通过督促检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努力打造清廉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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