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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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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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中共中方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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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单位的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平安中方、法治中方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措施和办法,及时向上级党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典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协调政法系统政法改革工作,推动政法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工作。

 3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中共中方县委政法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室、政策研究室、执法监督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反邪教协调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等 8 个职能股室。下设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中心二级机构,正股级。核定编制 31 人,其中:行政编制 14 人,事业编制 15 人,工勤编制 2 人。实有在职人数 33 人,离退休人员 5 人。现有车辆 1 台。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 年度基本支出年初预算 369.99 万元,调整预算 416.2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53.89 万元,公用经费 62.44 万元。2020 年度决算支出416.2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53.89 万元,公用经费 62.44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 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 6.31 万会员,全年实际支出 4.28 万元,比上年减少 0.17 万元,减少 3.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车使用管理,降低公车运行及维护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 0 万元,2020 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完成 1.58 万元,比上年减少 0.02 万元,下降 1.2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 2.7 万元,比上年减少 0.15 万元,下降 5.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使用管理,降低公车运行及维护开支。

 在资金管理方面,我单位严格按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执行,积极落实

 4 各项资金及时到位,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15〕8 号)进行资金管理,并接受县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项目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支出 2020 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 144.75 万元,调整预算 115.39 万元,2020 年度决算支出 115.39 万元。

 我单位严格按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执行,积极落实各项资金及时到位,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15〕8 号)进行资金管理,并接受县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项目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压实基层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的政治责任,把平安建设的重要事项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2020 年县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听取社会治理创新和平安建设工作汇报 30 余次。县委书记姜耀文同志多次在全县性大会上安排部署平安建设特别是扫黑除恶、综治民调工作,坚持做到年初有要点,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二是压紧压实平安责任。作为全国长安杯获得的县,县委书记姜耀文同志主动担任平安建设领导

 5 小组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公检法三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为成员,成为怀化市第一个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并加强综治督导,开展综合考评;疫情防控期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多次带领县平安办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组了解平安建设情况,督查并指导疫情防控工作,聚焦焦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模式。三是狠抓落实平安奖惩。综治委体制改革后,健全和完善《中方县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单列综治奖,进一步大幅加大考核奖惩权重。同时,把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同步纳入全县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进行双重考核,实行平安建设与干部职工经济待遇挂钩,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

 (二)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圆满收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是扫黑除恶收官之年,截至目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打掉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势力 6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36 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63 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 430 万元,追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 28 起,办结 28 件,查处 28 人;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7 人。

 6 1、坚持党委带头,强势推进专项斗争。县委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强化各级政治站位。三年来,以此为议题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 16 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14 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6 次。制发《习总书记、全国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全国扫黑办及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会议精神》读本。坚持高位高频调度,县委主要负责人先后主持 7 次全县专项斗争推进会、5 次书记专题办公会、13 次线索办理调度会,有力推动了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坚持责任上肩,层层传导压力。一是严抓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月至少专题研究 1 次。压紧压实县委政法委、扫黑办和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每周至少调度 1 次。压紧压实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多轮次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对监管领域无涉黑涉恶问题作出承诺,形成倒查责任链条。压紧压实村(社区)基层组织的末端责任,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两委进行督导考核,明确村级一二三责任人,将扫黑除恶工作考核结果与村级运转经费拨付、评先评优挂钩。二是严肃督导问责。组建中方、泸阳、铜湾、铁坡四个片区专项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点穴式”督查、“四不两直”等方式,实行“一单四制”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斗争督查 6 轮次,发放 13 份省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办函、7 份工作推进提示函,通报批评了问题线索核查不力的 3 个基层派出所和工作推动不力的 11 个村(社区)。先后约谈 2批 7 个因线索办理不全面、行业管理不尽责的单位。对重视不够、履职

 7 不力、工作被动的 5 个责任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对 1 个乡镇予以黄牌警告,对 2 名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党政正职给予党纪政务处理,对 1 个镇的纪检书记、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做免职调离,1 名乡镇组织委员进行分工调整。三是严格考评奖惩。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各级各部门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平安建设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将扫黑除恶问题清单通过 TDS 综治网上考评系统推送给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时落实整改第一责任。对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线索报送为“0”或未达要求的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提拔重用,加强推介,不受评先评优指标限制,对在核查、办案一线的 8 名工作人员给予立功奖励。四是严查整改销号。安排县委常委、分管县级领导担任各项次整改责任领导,履行问题整改消号督导签字审批责任;各成员单位第一责任人担任直接责任人,定期调度研究推进整改、适时报告工作进度,履行问题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整改任务按时保质高效完成。为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县委、县政府统筹全局,因势而进,制定印发《中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总体方案》、《中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任务清单》,整合十大行业乱象整治、“六清”行动、长效机制责任清单三大责任体系,安排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担任责任领导,强力推动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3、坚持宣传先行,营造斗争氛围。一是让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法规。统一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知识手册》《扫黑除恶案例指导手册》以及《扫黑除恶应知应会读本》《湖南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资料,先后 2 次对全县 8000 多名干部职工集中进行应知应会测试。结合疫情防控,全县共开展新时代志愿服务

 8 活动 5000 余次,动员志愿者 50 万人次。将扫黑除恶、综治民调、平安创建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县扫黑办先后为全县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农村(社区)主任,全县乡(镇)、村(社区)妇女主任及县委党校中青班学员等近 700 人进行专题辅导授课。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广大干部群众常态化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建平安中方”、亲情大走访、10+X 平安创建等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大宣传大走访活动,近 10 万人次直接参与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工作。二是在全县范围展开滚动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宣传车、宣传单、挂历图册、宣传围裙等多种形式推进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家庭、企业、单位、市场。组织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以扫黑除恶为主要内容的“送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开展镇村干部、派出所治安巡逻(含夜间巡逻)1000 余次,其他宣传资料 20000 份,辐射人群 20 余万人次。三是用多种渠道发动群众参与。在县域内商户、企业、街道沿线、团寨张贴有奖举报通告 44000 份,全县所有单位及镇村都在醒目地方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及举报电子邮箱。全县就 14 类黑恶情形先后组织了两轮问题线索大排查行动,印发 95000 余份线索摸排表,发放至县域内住户、商户、企业单位,使人人参与线索摸排,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下大力强化网络舆情引导。专项斗争以来,在各级媒体发表各类新闻稿件 848 篇,市级以上媒体上稿 127 篇(仅限于党报党刊)。专项斗争以来,我县共引导处置舆情信息和办理回复网民留言 594条,编印网络舆情专报、快报 26 期、网络舆情简报 19 期。五是对重点要素发起集中攻势。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利用赶集日、春节等特殊节点加大对中方镇、泸阳镇、花桥镇、铜湾镇等重

 9 点片区集中宣传;加大对项目建设、采砂采矿、交通运输、国土资源、高利放贷非法融资、宗族家族黑恶势力、行霸市霸村霸、环境污染、涉黑涉恶地下收车队、暴力非法闹访等行业领域的重点宣传;结合开展“精准扶贫女工培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开班的必备议程和前置课程;利用日常巡逻、政务窗口、车辆检验、驾驶人考试、处理违法、联合治超、整治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等工作过程加强对群众重点宣传。

 4、坚持深挖彻查,狠抓“六清”行动。一是依法严查,实现“线索清仓”。坚持把“线索清仓”作为“六清”工作重点,全县承办的中央、全国12337 平台、省、市及县本级 122 件线索(2020 年 8 月底前受理的线索)已全部办结,办结率 100%,已办结线索中,成案 45 件,其中 15 件涉刑事犯罪,22 件涉违纪,8 件涉行政违法,均处理到位。二是加大追逃力度,实现“逃犯清零”。加强协调统筹,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加大清理追捕力度。通过张贴通缉令、高额悬赏、地毯式排查、定点蹲守、立军令状等方式限时追捕,1 名涉恶在逃人员于 2019 年 12 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今年 3 月 16 日,公安干警在疫情防控排查中,成功抓获潜逃 17 年的湘西自治州泸溪县命案逃犯杨某。截至目前,我县无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三是公正审判,实现“案件清结”。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 7 件,59 人被判处刑罚(3 件涉黑案件 28 人,4 件涉恶案件 31 人),2020 年 7 月中旬,即实现涉黑涉恶案件清结。四是严格执纪,推动“伞网清除”。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47 件,办结 47 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28 件(其中 26 件为存量线索,2 件为 8 月份新增线索),办结 28 件,党纪政务处分 28 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 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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