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图书借阅制度(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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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图书借阅制度(范文推荐)

 

 大学图书借阅制度

  借书

 一、本书库陈列中外文科技类图书,涉及生物、医学、农业、电子、工程、计算机等学科及少量参考工具书。所藏图书按《中图法》分类顺序排列。

 二、读者一律凭本馆发放的本人借书证借阅,其它证件无效。不得代人借书; 三、读者主动将本人借书证交给本室值班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再领取号码牌和代书板方可选书; 四、读者找书,请将代书板替代所取之书; 五、读者选到需借之书后,请主动交给值班工作人员办理借出手续,不得自行办理; 六、请爱护图书及室内设施。借阅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污损、缺页等,请向值班馆员声明,由馆员做出标记。否则,责任自负。

 七、如可借图书复本全部借出,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还书

 一、读者应在借书规定期限内将所借图书归还图书馆或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读者还书时,要主动将所还图书交本馆值班的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读者不得自行办理; 三、所借图书若有损坏、涂污、丢失等按章赔偿。盗窃图书者从重处罚。

 借书证的办理

 一、凡本校师生员工均可持工作证,学生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书证,新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

 二、借书证实行借书、阅览功能合一,每位合法读者发一张机读式借书证。

 三、进修人员凭进修证办理阅览证,无借书功能。

 四、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准代借。

 五、读者毕业、调离、出国、离退休之前,须持人事部门所发的离校单,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遗失图书应办理赔偿,注销借书证后,由办证人员在离校清单上盖章或出具证明。

 六、新办借书证需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工本费 5 元。

 七、读者丢失借书证,应及时至办证处挂失。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由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八、挂失二个月后,由本人提出申请,还清所借图书,可补办借书证。补办需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补证手续费 20元。

 九、借书证正常磨损,无法使用,需重新办证的收回原

 证,交工本费 5 元。故意损坏视为借书证丢失,按补办借书证处理。

 借书册数、期限违章处理

 一、借书期限为一个月,并只能续借两次,续借期为一个月,可到馆续借也可网上续借,如果网上续借需比还书最后日期提前一天还书,否则视为超期。

 二、所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还书逾期一天,交纳逾期使用费一角。

 三、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将图书污损、圈点,划线、撕毁、注释遗失,如有上述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罚。

 借阅注意事项

 一、所借图书逾期未还者按规定交纳逾期使用费。

 二、借书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是否被涂画、损坏,否则读者应对所借图书的损毁状况负责。

 三、借书时请注意核对书名与计算机屏幕显示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四、研究生、教职员工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如有急需或预约的书刊应及时归还。逾期按规定交纳逾期使用费。

 五、不外借书刊,只限馆内阅览,如需要复印,经工作人员同意需办押证借出手续。一般限借 2 小时,在馆内复印。

 六、集体借还图书,应由经办人负责管理收还,如有遗失,损坏应由经办人按有关各项规定赔偿。

 借书逾期处理办法

 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为提高图书利用率,请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对借书逾期者除继续加强催还,进行批评外,归还图书时须交纳逾期使用费,标准如下:

 一、在借书处借阅图书资料逾期者,自逾期之日起停止借阅权利,每日每册交纳逾期使用费 0.10 元。

 二、按借阅规则不外借的图书,由于特殊需要经允许批准借出的,超过二天者,每逾期一天,交纳逾期使用费 0.50元。

 三、读者应在寒、暑假假期内归还的图书,需在开学后一周内还清。一周之后未还清者按逾期处理。

 四、借书逾期一年以上者,除停止借阅权利外,同时通知本人向本馆交纳赔款及逾期罚款。如本人拒不交纳,对教职工通知财务部门从工资内扣除;对学生通知所在期办公室在其助学金、奖学金等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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