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1461号)、省环保厅《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7年修订)》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在《双流县公安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快速反应、灵活高效”为目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重污染天气下全区治安交通平稳,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全区内出现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除外)。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强化预警,提前响应;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统一领导,社会参与。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分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本预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在最短时

 间内开展工作。

 四、组织指挥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分局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分局指挥室、政治处、纪检组(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具体负责启动预案期间的各项处置工作。

 五、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形成特点,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级统一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细颗粒物(PM 2.5 )浓度为判别依据。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不超过24小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严启动本预案。

 蓝色预警:预测 PM 2.5 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预测 PM 2.5 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 PM 2.5 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 PM 2.5 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 PM 2.5 浓度﹥2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 PM 2.5 浓度﹥3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6小时以上;或监测 PM 2.5 浓度﹥350微克每立方米并持续3小时以上。

 六、点位设置 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在全区启动相应的封控点位。

 (一)蓝色预警:启动双楠大道龙桥路口、川大路东延线、成新蒲双流段马家寺路口、金桥金马河大桥双流侧、双楠大道彭镇路口、华府大道牧华路口、华府大道双华路口、剑南大道凤凰大道路口、大件路应天寺路口点位。

 (二)黄色预警:启动双楠大道龙桥路口、川大路东延线、成新蒲双流段马家寺路口、金桥金马河大桥双流侧、双楠大道彭镇路口、华府大道牧华路口、华府大道双华路口、剑南大道凤凰大道路口、大件路应天寺路口、双楠大道绕城高速外侧龙桥路口、成新大件路绕城高速外侧大同路口、成新蒲快速路绕城高速外侧星空路口、成雅高速双流北收费站点位。

 (三)橙色预警:启动双楠大道龙桥路口、川大路东延线、成新蒲双流段马家寺路口、金桥金马河大桥双流侧、双楠大道彭镇路口、华府大道牧华路口、华府大道双华路口、剑南大道凤凰大道路口、大件路应天寺路口、双楠大道绕城高速外侧龙

 桥路口、成新大件路绕城高速外侧大同路口、成新蒲快速路绕城高速外侧星空路口、成雅高速双流北收费站、双温路邹家场路口、草金路麓镇路口、川藏路口黄水二手机电市场路口点位。

 (四)红色预警:全警上路,按照工作职责对全区所有道路进行严格管控。

 七、单位职责

 (一)指挥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信息、接收上级指令,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主要局领导报告并根据分局领导指令启动相应预案。

 (二)政治处:负责宣传报道,提供全局各单位警力数据(含协警);利用微博发布消息,开展舆情引导。

 (三)纪检组(督察大队):负责对处置情况、履职情况和警容风貌等进行督察,事后进行通报。

 (四)网安大队:负责开展预案响应后的舆情监控。

 (五)警务保障室:负责保障全局通信畅通,确定使用频道并做好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六)巡警大队:负责按照指挥部要求,具体开展现场处置、封控等工作。

 (七)交警大队:按照预警级别措施要求,通过交警微博、电子显示屏、双流电视台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重污染期间采

 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做好相应范围内禁行(限行)等交通管理工作,严格对未密闭运输、抛洒、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沙石车、商混车以及各类重型货运车辆进行查处。视预警级别开展相应的车辆限行、分流、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

 (八)各派出所: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分局各警种、当地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指令后,按要求迅速到达集结现场,督察大队开展督察,事后进行通报。

 (二)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确保指挥部各类指令传递畅通,各单位要服从处置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三)各单位要加强装备管理,做好用于应急处置的交通工具、通信器材、取证设备、单警装备、警械器材、防暴器材、消防器材、救生器材、应急照明器材、雨具等的常态管理,确保能快速投入使用。

 (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分局预案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子预案,确保抽调警力能快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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