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农业局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永兴 县农业局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各单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参与发展现代农业,更好的服务新农村建设;全面准确评价每个单位在年度工作中取得的实绩和实效,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管理方式,着力提高工作实绩和工作效率。

 二、评估的内容和标准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态度。(10 分)

 1、政治表现:主要考核执行组织及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及职业道德表现。

 2、工作态度:主要考核其对工作负责程度及服务“三农”意识。

 (二)能:主要评估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40 分)

 1、技术水平: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广度、深度、知识更新程度及技术精湛度。

 2、业务能力:主要考核业务管理能力、独立工作与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向上争取项目或想方设法找项目、引项目、实施项目和编写项目能力,服务“三农”的能力等。

 3、信息收集采写能力:主要考核为各级提供收集编写农业农村信息完成情况。

 4、工作创新能力:主要考核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中的创新能力情况,包括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及合理、有效的工作建议和措施等。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与遵纪守法。(10 分)

 1、工作责任心:主要考核对工作负责态度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主要考核自觉遵纪守法和执行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任务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40 分)

 1、工作任务量:主要考核上级业务部门,县委、县政府、县本局下达的农业工作任务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数量。

 2、工作质量:主要考核上级下达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情况。

 3、工作成效:主要考核其在农业科技推广和发展农村经济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包括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申报、学术论文发表、先进工作经验推广和农民增收效果等。

 三、评估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均列入评估对象。

 四、评估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局评估领导小组:为了加强领导,做好绩效评估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局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全局各项绩效评估工作。

 (二)评估及计分方法:年度评估分数由评估小组认定分值和民主测评分值组成,两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由考核组认定分值占 80%,即 80 分;由民主测评的分值占 20%,即 20 分。

 1、评估小组认定分值:由被考核单位对年度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填写年度绩效评估登记表。评估小组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单位的日常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量、工作目标任务、领导交办事项办理以及学习、廉洁自律情况等,综合年终工作总结对被考核单位一年来工作中综合表现,由评估小组逐项认定、评定分值。

 2、民主测评分值:由评估小组组织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对被考核单位对一年来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后所得分值。

 五、评估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对照评估的内容和工作目标,深刻认识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评估内容,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认真组织绩效评估工作。参加评估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不能图形式、对在绩效

 评估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明显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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