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上讲话

 在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局党委结合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传达学习省厅、市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二是分析研判全市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推进落实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刚才,传达了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和省厅党委扩大会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X 组长作了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市局党委就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知责明责不糊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是份内之事、应尽之责,要做到“真信真懂真明白”,思想不糊涂,时刻不放松。一是要认清形势。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铁腕反腐、重拳治乱,决心从未动摇、力度始终不减,不达目的不收兵的态度非常坚决。省委、省政府和公安厅党委态度都很鲜明,在前不久召开的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上,省纪委公开通报了 X 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其中就有公安

 系统的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处理,媒体已经公开曝光。各单位会后要专题学习讨论,尤其是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和反思,从中得到警示,受到教育。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越来越严,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标准越来越高。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以往认为不是问题的或认为是小问题的,现在成了大问题;以往认为不贪污受贿就是好干部,现在因为违反纪律或履职尽责不到位就会被问责。这就是新形势、新常态,希望大家高度警醒、主动适应,做到不踩红线、不越雷区,关键是要守纪律、讲规矩。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和末位表态制度,强化党务、政务公开,落实部门重大事项备案制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领导班子对单位人事安排、重大收支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邀请州派纪检组参加,支部纪检委员全程参加,充分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主要领导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管是一般会议还是重要会议,主要领导都能率先垂范,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真正把“四个亲自”、“十个必须”落到了实处。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四联单”签字制

 度,严格遵守“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规定,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制度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传达中央、区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领导讲话等 10 余次,安排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 次。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 (一)强化教育,筑牢防线。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把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党课、文件解读、专题研讨等方式,带领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区、州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关于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谈纪要》《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规定》等;将每周五下午确定为集中学习日,每次学习不少于 2 小时,认真学习各项党内法规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目前,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 2 次,专题讨论 2 次;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反腐倡廉系列警示教育片 2次,观看人数达 50 人。

 (二)规范工作程序,加强风险防控。

 召开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制度修订完善专题会议,单位主要领导要求各科室要牢牢抓住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以找准风险点作为

 基础,以落实风险防控作为关键,切实做好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注重群众参与度,满足群众知情权,营造群众监督氛围。岗位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找准弄清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公车规范管理,特别是在党政机构改革中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人财物管理,确保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机构人员顺利转隶。通过制度修订完善防范在先、关口前移,从机制上、制度上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腐败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三)做好廉政谈话,源头防腐不放松。始终把立规执纪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立足抓早抓小抓好预防,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查纠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制定 2020 年廉政谈话提纲,对照《廉洁自律准则》的高线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底线,开展逐级谈话。谈话做到“四个必谈”即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谈、风险苗头定期谈、工作履职重点谈和重大事项事前谈。通过经常性的“交心、交底”活动,将廉政谈话常态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经常性个别谈话 10 次,集中全面开展廉政谈话 1 次,特别对党政机构改革后调整任命干部全面进行廉政谈话。

 2020 年以来,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两个责任”仍需要全面加强;二是整体工作推进不平衡。如有的科室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有的制度落实还不到位等。今后,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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