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护理家庭访视制度

 社区护理 家庭访视制度

  1.访视护士要求 访视护士应符合准人标准,具有慎独精神;恪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佩戴胸卡,统一着装。

 2.访视对象和形式 (1)对象:0~36 个月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病人、居家安宁疗护病人、签约人群等。

 (2)形式:电话访视、人户访视。

 3.访视内容 健康评估;安全评估;正确执行医嘱;结合病人疾病及其心理、饮食、卫生、家庭环境条件,提供专科护理、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康复等指导;对照顾者进行相关生活护理、压力性损伤护理、口腔护理、医疗护理器械使用、居家安宁疗护等技术指导。访视中发现病情严重者,应及时告知家属,并上报中心相关部门。

 4.入户访视物品配备 体温表、血压计、听诊器、压舌板、手电、口罩、手套、鞋套、免洗液及依据出诊治疗的项目所需的治疗用品,如换药材料、注射用品、导尿包、医疗废弃物回收容器等。

 5.访视后注意事项 做好消毒工作、及时补充访视物品;访视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由医护人员统一回收,并带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处置, 6.记录工作 详细记录访视对象的反应、检查结果、护理措施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等,完善医疗、护理等环节的交接工作;建立家庭

 健康档案和病历;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7.自我防护 家庭访视护士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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