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开展“共享阳光助力残疾人烟草零售户脱贫致富工程”实施方案

 X XX 区开展“共享阳光• • 助力残疾人烟草零售户脱贫致富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上级残疾人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消除残疾人就业创业障碍,推动残疾人实现脱贫致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有关决策部署,对辖区内有卷烟经营需求的残疾人进行精准就业帮扶,力争到 2020 年底,全区 90%以上的残疾人卷烟零售户收入达到 XX 区平均收入水平,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由区委领导,区政府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联动。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扶贫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广播电视台、区残联、区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协调行动,督促全区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共享阳光• 助力残疾人烟草零售户脱贫致富工程”顺利推进。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督导、调度、协调和考核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共享阳光• 助力残疾人烟草零售户脱贫致富工程”专项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组织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调查统计、无障碍改造等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每年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信守信、合法经营的残疾人卷烟零售户,提供最高15 万元、期限 2 年的全额贴息贷款。

 (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为有经营需求的残疾人零售户提供许可审批便利,快速办证,送证上门。

 (五)区扶贫办:负责对贫困残疾人卷烟零售户扶持帮助、走访慰问,确保脱贫。

 (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为有经营需求的残疾人零售户店招、广告牌提供审批便利,快速审核。

 (七)区广播电视台:负责专项活动期间,各类活动开展的新闻宣传报道、爱心公益广告的拍摄和宣传。

 (八)区残联:负责调查摸底、推荐就业等工作。对在政策范围内符合帮扶条件的残疾人零售户进行政策性精准帮扶。对新开办卷烟零售点的残疾人,给予每户 1000 元的政策扶持补贴。为残疾人烟草零售户的商店实施无障碍改造。对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或能带动其他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卷烟零售户,优先推荐为省级“残疾人致富能手”、“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并给予一定数额资金奖励。

 (九)区烟草专卖局:负责残疾人烟草零售点规划、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根据卷烟零售点辐射半径,坚持就近便利原则,科学规划零售点布局。为有办证需求且符合办证条件的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门送证等便民服务,实现“零跑腿”办证。为有更换卷烟柜台需要配发一组卷烟展示柜台。做好业务培训指导,残疾人卷烟零售户营业前,安排不少于 1 天的集中业务培训,在货源供给上统筹调度并做出适当优质货源倾斜。成立烟草助残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切实为经营和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经营户解决实际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共享阳光• 助力残疾人烟草零售户脱贫致富工程”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区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实行例会制度,对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研究。

 (二)务实高效推进。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促发展”的原则,各街道镇残疾人专职干事和专职委员做好筛查登记工作,全区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发挥各自资源平台优势,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目标。

 (三)加大宣传力度。全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宣传载体,全区范围内对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帮扶等政策进行在广泛宣传,同时,各街道镇要做好社区村入户宣讲工作,解决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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