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对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X XX 乡关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禁毒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确保我乡社区戒毒(康 复)工作顺利进行,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挽救”吸毒人员为宗旨,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监护”为原则,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实现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通过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多种手段及措施,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由此促进我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组织协调派出所、综治、司法、卫生、教育、民政、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对生活有困难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亲属在就医、就业、就学、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

 (三)

 在 XX 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组织

 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为基础,以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逐步融入社会。

 三、工作计划

 (一)成立领导小组,XX 乡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XX

  XX 乡政府乡长

 副 组 长:XX

  XX 乡主任科员

 XX

  XX 乡派出所所长

 成

 员:XX

  XX 乡工会主席

 XX

  XX 乡综治办副主任

 XX

  XX 乡中心校校长

 XX

  XX 乡卫生院院长

 XX

  XX 乡财政所所长

 XX

  XX 乡司法所所长

 XX

  XX 乡民政助理员

 XX

  XX 乡劳保所所长

 XX

  XX 乡妇联主任

 XX

  XX 乡团委书记

 社区民警:XX

  医务人员:XX

 专职人员:XX

 志 愿 者:XX

 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XX 乡政府 XX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

 (二)落实配套措施 1.特下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2.拟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做法。3.完善各类软硬件设施,配置康复器材。4.宣传发动:通过宣传册、标语等向广大社区居民宣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发动和组织部门支持并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三)组织实施 1.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明确各自职责,讨论有效机制。2.做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交接工作,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3.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性别、吸毒成瘾程度、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不同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区别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救助服务,提高戒毒(康复)成效。4.落实“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帮教小组),即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社区民警、医务人员、一名帮教责任人和戒毒人员亲属组成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5.落实经费保障制度。

 四、相关单位职责

 派出所:掌握辖区内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介,防止其漏管失控;配

 合社区制定并落实戒毒措施;按规定对社区戒毒人员制定尿检方案,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人员偷(复)吸,及时发现和控制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及时上报拒绝接受、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 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

 司法所: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对其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劳保所: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民政办: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亲属。

 中心校、团委、工会、妇联:做好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康复);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及时对其作出正确的引导,加强宣传工作。

 卫生院:组织社区医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规定,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 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

 其健康状况、患病情况;对患病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对患病严重或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大力宣传、动员、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戒毒治疗,并将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通报;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配合公安民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脱瘾程度。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1.落实戒毒措施、落实人员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对参加社区戒毒(康 复)的吸毒人员的身份情况、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经济状况、技能情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严格调查、核实。结合实际,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落实相关监管、尿检等执行工作。2.管理和跟踪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实时管理和跟踪,建立相关的走访制度,及时做好记录。3.情况上报。以下情况需及时上报:七日内未向社区戒毒办公室报到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不报告戒毒情况的;逃避、拒绝接受检测的;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的;社区戒毒康复期满的。4、鼓励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前往强制戒毒康复管理所进行康复治疗。强制戒毒康复管理所收治对象:一是在公安、劳教机关强制戒毒期满后,以及其他自愿戒毒机构戒

 毒后,自愿申请和留在戒毒康复所继续接受戒毒康复的人员。二是社会上其他自愿到戒毒康复所接受戒毒康复的人员。收治条件:已完成生理脱瘾、尿吗啡检测呈阴性者;无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严重躯体缺陷,智力正常,能适应正常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生活者。对下列人员不予收治:生理未脱瘾(尿吗啡检测阳性者);未满 16 周岁;艾滋病病人;盲、聋、哑人;严重病患者;怀孕或哺乳未满 1 周岁幼儿的妇女;精神病患者;其他不宜收治的人员。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

 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任。

  2、逐步在我乡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求在组织保障上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机制,规范工作制度为重点,对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在监护、减轻戒断症状、身心康复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鼓励、协助其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就业,力求让其逐渐融入社会。

 3、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部门(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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