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法务人事规范

 法务人事规范细则

 序号 类别 模块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配套文件 1 法务人事 人员配备 人员招聘与团队组建 1、法务人员配备由总监统筹与部署,编制年度计划,并根据公司发展及时调整; 2、应形成两个层级以上岗位设置; 3、法务经理协同人力与资源行政部负责具体岗位招录,法务总监负责录用审批。

 2 外聘律师管理 选择、推荐外聘律师;签订、审核律师服务合同;对各地区公司使用外聘律师进行预审;协调外聘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对外聘律师工作进行统计、核查、监督和评价。

 1、法务中心各对接人员每年对外聘律师库进行评价与更新; 2、与律师的沟通形成良性循环,主导并推进案件或非诉事项的办理。

 《外聘律师管理规范》 3 录用标准 录用总监、法务经理、法务专员 1、法务专员:

 (1)学历背景: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为重点大学全日制法律专业者优先;(2)相关经验:1 年以上房地产法律工作经验,有知名房产公司任职经验者优先;(3)专业能力:法律功底扎实,思路清晰,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强;(4)职业精神:良好的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善于团队合作,富有工作激情;(5)人格特质:积极进取、主动思考、富有激情;(6)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有

 律师执业证者优先;(7)熟练掌握办公室软件,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

 2、法务经理:除以上条件外,(1)3 年以上房地产法律工作经验;(2)具备很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3)具备项目管理经验。

 3、总监:除以上条件外,(1)须具备 5 年以上与知名房地产法律实务相关的工作经验;(2)具备很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3)具备重大项目管理经验。

 4、法务负责人对录用标准有权进行更新,对个别招录进行调整。

 4 团队建设管理 1、定期内部培训; 2、形成会议体系; 3、能力提升。

 1、法务经理形成新法务成员培训基本资料,确立专人对新成员正式入职三日内予以内部培训,熟悉工作环境; 2、法务中心每月召开部门会议;对于重大事项与紧急事项的讨论,不定期召开临时讨论会; 3、法务中心定期召开工作坊,每位成员轮流担任主持人组织工作事项的相关互动,活动结束后两日内发布活动成果。

 4、在工作节奏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允许法务成员自主参与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外部培训。

 5 轮岗轮调 1、法务专员的岗位调动; 2、集团与地区公司之间法务岗位调换。

 1、根据业务锻炼、风险控制等工作需要,法务中心可研究决定调配法务专员营销、运营等部门轮岗; 2、地区轮换周期至少 3 个月以上,方案由总经理以上人员结合被调配人员意愿制定方案,报上级负责人审批,法务成员除生育、哺乳、重大医疗等特别原因外,需服从接受调配; 3、法务负责人确定轮岗论调具体周期,跨地区的轮调,公司可予以被调动人员适当经济补贴。

  6 职责分工 总监、法务经理、法务专员职责 1、总监:

 全面统筹法务工作。

 2、法务经理:负责法务对内对外各项工作,负责流程的审批与监督,把控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3、法务专员:负责法务日常工作,协助处理或者负责地区公司法律实务,包括但不限于营销、运营、工程、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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