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草专卖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市烟草专卖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市烟草专卖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对卷烟零售户弱势群体的帮扶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效果,按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年度“亲情帮扶,徽映你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帮扶客户服务需求调查结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提供全面、有效的亲情帮扶服务,注重对弱势群体客户自身“造血”功能的打造,努力实现三个“提升”,即:以卷烟经营赢利带动其他商品综合赢利的提升,以卷烟经营能力带动自身综合经营能力的提升,以卷烟经营形象带动整体店面综合形象的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进退标准,完善客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推进亲情帮扶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1.明确进退标准

  (1)帮扶对象标准

  亲情服务活动的对象主要是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连续规范经营两年(含)以上的卷烟零售户弱势群体,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类是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子女或子女无供养能力的。

  第二类是有国家核发的残疾人证明或虽无证明但有明显外在残疾,导致生活困难。

 第三类是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慢性疾病且对劳动能力有直接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四类是烈士遗属或伤残复退军人,且生活困难的。

  第五类是从事卷烟经营的零售户家庭遭遇突发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六类是虽不符合上述五种类型,但经民政、(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确有特殊困难的。

  有严重不规范经营行为或因游手好闲、赌博等不良行为造成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不得作为活动对象。

  (2)脱离帮扶标准

  帮扶对象经过评价,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则不再享有“亲情帮扶”专项服务。

  一是卷烟毛利收入 2 倍高于当地的城市低保水平标准线;

  二是经营其他商品的毛利收入高于卷烟,且 2 倍高于当地的城市低保水平标准线;

  三是已不再经营卷烟。

  同时,在客户经营中,若发现客户将倾斜的货源以低于市场价销售、外流给其他客户等违规违法行为,或发现客户有游手好闲、赌博等不良行为,则立即取消其“亲情帮扶”服务。

  2.协议约定

  签订亲情帮扶协议,约定双方的权益与义务。(见附件一)

  3.建立档案

  基层员工(客户经理、送货员、市管员)对本地零售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

 依据弱势客户群体评价标准确定具体帮扶对象,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次审核,三员签字后由客户经理提报营销部,县局(营销部)复核并确定帮扶对象所属类别,建立档案上报市局(公司)“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帮扶对象申请审核表、审定表及活动记录表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年度“亲情帮扶,徽映你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4.动态管理

  各营销部关注辖区内所有客户情况,发现有符合帮扶条件的客户,可按照选定程序进行补充申请。

  各县局(营销部)对帮扶客户的评价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价指标见附件二),若在帮扶活动下,客户的经营、生活得到明显改善,达到脱离帮扶标准,则要对其进行调整,并报“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但其档案以及活动记录依然要予以存档。

  所有帮扶客户的帮扶期均为一年,一年后将不再提供相应的帮扶服务项目。各基层岗位人员特别是客户经理,要按照方案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各项帮扶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帮扶客户在卷烟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力所能及的为帮扶客户解决其他经营或生活中的困难,提升客户的经营能力,提高经营收益及生活质量。弱势客户经过帮扶后,店面形象、经营收益及生活质量提升明显的,为其服务的客户经理在年终考核或技能等级聘任时将给予相应加分。

  (二)服务项目倾斜

  1.货源供应倾斜

  一是各营销部要在客户最高限量政策下,通过调研分析,按照帮扶客户的真实需求,在月度总量核定上给予充分满足;

  二是在月度品牌投放中,每月的第一周对帮扶客户最高可增加一品黄山 10 条、

 黄山硬盒 10 条的货源倾斜;若遇到节日销售旺季,在节日前一周,对帮扶客户最高可增加一品黄山10条、黄山硬盒10条、苏烟(五星红杉树)或玉溪软盒5条的货源倾斜。倾斜方式为客户经理按照政策标准结合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通过商业系统应急供应模块给予增量申请(注明:亲情帮扶客户),营销部进行审核提报,采供部予以最终审核执行。

  为保证货源倾斜政策的有序推进,各营销部密切关注客户经营情况,以客户的实际经营能力为基础进行货源倾斜。

  2.人员服务倾斜

  客户经理要根据每个帮扶客户的实际经营能力与店面情况,分析客户经营情况与发展潜力,制定阶段性提升目标,并为其“量身定做”经营提升方案。方案交营销部审核后,分阶段予以实施。该项服务要“一户一策”,营销部负责对帮扶客户提升目标与效果进行验收,并在每月上报卷烟营销中心的工作总结中予以说明。对于客户经理层面解决不了的问题,各县局(营销部)要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在每周访销中,客户经理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需求,帮助其制定备单,并跟踪客户订单情况,防止客户错过订货机会。对于生活不便、无法及时存烟款的客户,基层服务人员可帮其存款。

  基层服务人员每月拜访帮扶零售客户不少于 2 次,对客户店面进行整理、清洁不少于1次,驻店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服务记录不仅要记录在活动记录表中,也要在客户服务手册上予以登记。

  (三)经营指导帮扶

  1.资金帮扶。建立烟草“亲情帮扶,徽映你我”专项活动账户,财务科负责账务管理,政工科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只能用于亲情帮扶对象。

 2.贷记卡办理。积极联系当地银行,为所有帮扶对象办理贷记卡,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3.培训指导。各县局(营销部)要根据帮扶客户的经营能力提升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培训可由客户经理分片区组织帮扶客户进行现场培训,也可由各县局(营销部)统一召集辖区内帮扶客户开展培训。培训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效果培训评估,切实通过培训提升帮扶客户的经营能力。

  (四)改善硬件条件

  通过提供硬件设施与店面设计,以改善卷烟经营形象,推动店面整体形象的提升。

  一是对于第一批城镇帮扶客户,通过统一定制、免费提供卷烟展示柜台的方式,帮助其提升店面硬件设施与形象。各县局(营销部)负责展示柜台的派送。

  二是各营销部可适时向帮扶客户提供宣传促销物料如雨伞、打火机、T 恤衫等,帮助客户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由客户经理负责发放,并将宣传促销品的种类与数量记录在帮扶记录表以及客户服务手册上,以备检查。发放程序按照《市烟草公司宣传促销物料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五)营造社会氛围

  1.扩大帮扶队伍。通过各种途径向所有卷烟零售客户及全体员工发出倡议,发动更多的人参加“徽映春光志愿服务队”,向帮扶客户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传递爱心。

  2.拓展宣传渠道。各单位要通过市县局网站、《烟草报》、网上营销系统等平台,发布活动推进报道以及相关信息,积极宣传亲情帮扶活动,打好宣传基础。

  3.发掘典型事例。要不断发掘在“亲情服务”活动中客户、服务人员的典型事例,通过加大宣讲力度,注重营造互帮互助的活动氛围,扩大影响力,增强

 “正能量”,努力树立“责任烟草”的新形象。

  (六)定点联系制度

  与“235”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年”活动等党员干部活动紧密结合,市、县二级领导班子及各级党员干部分别与帮扶客户“结对子”,建立定点联系制度。

  定点联系“结对子”情况要上报“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上门慰问、帮扶“结对子”的弱势客户,了解实际困难,解决实际问题,检查基层各岗位人员对客户的服务到位情况,每次走访的内容要进行详细记录。

  各单位要利用多方资源,拓宽帮扶渠道。积极与当地政府、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加强联系,了解掌握政府的扶贫帮扶政策,主动争取一些扶贫项目,邀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参与帮扶活动,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不断总结完善。在活动推进中,要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并对相关措施进行完善,力求帮扶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富有成效。

  (二)推广有效做法。在活动推进中,要积极探索帮扶手段,并通过总结、改进,达到推广标准,并积极组织推广。

  (三)确保规范推进。对于亲情帮扶活动的资金、物资等帮扶资源要建立专项的管理台帐并予以及时公布,增强活动透明度。督查部门要对帮扶资源发放管理、活动推进实施情况予以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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