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社组织制度

 美学社组织制度 根据《美学社章程》,制订如下制度:

 一、发展社员范围 1、 本社团社员为个人社员及企业社员。

 2、 社会美学爱好者申请批准后,均可成为本社团社员。

 3、 发展社员本着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

 二、入会、退会的程序和要求 (一)

 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并提供本社员的基础情况; 2、 经本社团常务理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3、 办理入会手续,填好登记表,交二张一寸彩照,发给社员证。

 (二)

 入会要求 1、 承认本社团章程,服从和执行本社团的一切规章制度; 2、 做到合法行为,依法行为,及时交税纳税; 3、 积极发展经济,注重效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 有社团社员介绍。

 (三)退会程序和要求 1、社员提交书面申请; 2、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在 30 天内批复; 3、退会后交回社员证。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社员资格 1、违反本社团章程,不遵守本社团规章制度的;

 2、无故不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不履行社员义务的; 3、无故二年不交纳社费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社员自己提出退会申请的。

  三、内部服务机构 为了更好的为社员服务,社团特设以下内部机构; 社员发展部、宣传教育部、接待联络部、财务部、后勤部、维权部、协调部、公益部、商务信息部、各部负责人由常务副社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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