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人才公寓专用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562

 采购编号:

 5119022020000652

 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

 人才公寓专用家具

 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巴中

 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

 共同 编制

  巴中市巴州区 政府采购中心

 0 2020 年 年 0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1 第二章

 谈判须知………………………………………………………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8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9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0 第九章

 评审方法………………………………………………………49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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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巴中市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委托,拟对人才公寓专用家具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5119022020000652 2.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人才公寓专用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人: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 58.9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sichuan.gov.cn)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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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在开标后评审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和保存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和网页截图,并对查询结果进行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公告期限:2020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北京时间)

 八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0 年 10 月 11 日 9 时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免费获取。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进行现场发售,无文件售价,请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www.ccgp-sichuan.gov.cn),在谈判文件公告期间完成下载即视作已购买谈判文件;本次谈判不需要供应商报名,但各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九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0 2020 年 年 0 10 月 月 5 15 日 日 10: : 00 (北京时间)。

 十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巴中市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一 、谈判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厅(巴中市广场街 67号九洲商业城 4 楼)。

 十 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房产管理局 邮

 编:6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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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568456088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636000 联 系 人:交易受理股:0827-5188559

  交易组织股:0827-5188188

  财

 务

 股:0827-3338063

  现场监督股:0827-3338064

 2020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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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58.9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4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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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网站截图和链接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

 2.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网站截图和链接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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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少数民族地区可给予1%的价格扣除。

 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9 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 为助力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符合我省“政采贷”办理条件的成交供应商,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规定基于政府采购合同按优惠贷款利率办理“政采贷”,办理渠道见四川省政采贷信息服务平台(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10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1 谈判担保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谈判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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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担保 (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担保。

 13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交易受理股

  联系电话:0827-5188559

 14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交易组织股

  联系电话:0827-5188188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巴中市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监督股领取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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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6 供应商询问、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同时抄送代理机构)。

 2.供应商对除上述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巴中市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827-5282975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邮政编码:636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后交巴中市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监督股存档。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 。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巴中市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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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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