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X XX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查主体资格,看食品销售者是否有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情形,以及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查经销食品,看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4.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看食品销售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进行查验记录,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等。

 5.查其他食品安全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1.针对食品销售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2.针对重大时段、重要区域、重点品种等对食品销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3.组织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 4.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1.可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食品销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或者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2.积极推进食品销售主体自律制度等长效机制建设。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订监督检查方案。监督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工作要求等。

 (二)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可采取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等方式。监督检查应当公正、客观。

 (三)汇总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人员应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汇总。

 六、监督检查处理 1.根据监督检查的具体情况,可作如下处理:(一)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二)扣押财物;(三)警告并责令改正;(四)罚款;(五)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六)责令停产停业;(七)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2.加强与当地公安、农业、卫生、教育、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推荐访问:工商行政 管理制度 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