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确认表 采购项目名称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文件 采 购 人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编号 5116212020001278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银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唐女士 手
机 19934029939 电
话
传
真
呈报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方 确认意见
本确认表后所附招标文件为已经确认的招标文件。
请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招标,同意公告时间及招标时间以实际挂网时间为准。
采购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经确认的招标文件如有更改,以采购人加盖公章的书面信函为准。
采购编号:5116212020001278
局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 (第二次)更正文件 竞 竞 争 争 性 性 磋 磋 商 商 文 文 件
中国·四川( 广安 )
)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川银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 年 年 1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4 第二章
磋商须知„„„„„„„„„„„„„„„„„„„„„„9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7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3 第八章
评审方法„„„„„„„„„„„„„„„„„„„„„„48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6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 4 个包,按照广退役军人发[2020]49 号、广退役军人发[2019]12 号、川府发[2011]46 号等文件及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现结合岳池县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拟对岳池县 2020 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电工、焊工、消防、烹饪等 4 个专业的技能培训。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第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岳池县丝绸路东二段 70 号 4 楼(品城隔壁办公 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6212020001278
项目名称: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第二次)
包号:①电工职业技能培训;②焊工职业技能培训;③消防职业技能培训;④烹饪职业技能培训(以下简称:包①电工;包②焊工;包③消防;包④烹饪)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包①电工(45 人)16.2 万元;包②焊工(45 人)16.2 万元;包③消防(45人)16.2 万元;包④烹饪(45 人)16.2 万元。合计:64.8 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结合岳池县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拟对岳池县 2020 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电工、焊工、消防、烹饪等 4 个专业的技能培训,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分包采购项目供应商各一名。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培训的课时数和保证教学质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成功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须包含拟培训专业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01 月 1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岳池县丝绸路东二段 70 号 4 楼(品城隔壁办公 4 楼)。
方式:现场或通过网络获取磋商文件(唐女士
19934029939)。
售价:人民币 100 元/份/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时, 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须加盖公司鲜章。(通过网络获取的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69550111@QQ.com 并取得有效报名回执,否则视为报名未成功。联系人:唐女士 1993402993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地点:岳池县丝绸路东二段 70 号 5 楼(品城隔壁办公 5 楼会议室)。
五、开启( 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
时间:2021 年 0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岳池县丝绸路东二段 70 号 5 楼(品城隔壁办公 5 楼会议室)
。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信息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七条要求对应响应,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磋商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对供应商员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方式:
张先生,联系电话:0826-5233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四川银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岳池县丝绸路东二段 70 号 4 楼。
联系方式:
唐女士
19934029939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及以上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包①电工(45 人)16.2 万元; 包②焊工(45 人)16.2 万元; 包③消防(45 人)16.2 万元; 包④烹饪(45 人)16.2 万元。
合计:64.8 万元。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采购人另行提供。
开 户 行:采购人另行提供。
银行账号:采购人另行提供。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
唐女士
联系电话:1993402993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6-5233869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岳池县丝绸路东二段70号4楼(品城隔壁办公4楼)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
19934029939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
19934029939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826-523386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岳池县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