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情况汇报(6月人大调研民政工作)2,(1)

  民政 工作 情况汇报

  海宁县民政局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尊敬的建章主任、春林常委、各位副主任、各位领导:

 衷心感谢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热烈欢迎各位领导检查指导民政工作,下面就民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 ( 一) ) 县 民政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拥政爱民、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士兵、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受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组织大灾之年定向募捐和建立常年性社会捐赠接受工作;指导做好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和五保户供养等社会救济工作。

 4、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与审批工作,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5、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务、政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

 6、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一是负责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二是负责殡葬管理工作。三是负责流浪

  乞讨无着落人员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困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精神病人的巡诊和重症病人的强制治疗工作。四是负责福利企业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县性社团和受委托对全国性、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进行登记管理。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8、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勘界和调处边界争议纠纷。

 9、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0、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二) ) 人员编制及机构设置情况 1 1 、人员编制:海宁县民政局现有班子成员 7 人,局机关编制 51 个,其中行政编制 17 个,事业编制 34 个。

 2 2 、机构设置:机关内设科室 6 个: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加挂“海宁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和计划财务 6 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9 个: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区划地名管理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福利生产办公室(加挂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牌子)、婚姻登记处、社会救助局、光荣院和殡葬管理办公室(2013 年新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民政局挂牌。另有县慈善会等机构没有经过编办审核,没有人员编制。

 二 、 前段工作成效

  (一)

 2013 3 年工作 情况

 2013 年,海宁县民政局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大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

 1 1 、城乡低保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建立镇(街)、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全面实施“阳光救助”。自 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集中精力规范城市低保,分两批合计停发 3434 户、7980 人、保障金每月 208 万元。2013年,按照要求完成了城乡低保半年度核查工作。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 8233 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平 327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平 126 元。

 2 2 、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新成绩。2013 年社区建设项目共 120个,安排项目资金 810 万元。全县 90%社区已建好“一站式”服务厅,便捷地为群众提供计生、民政、社会保障等各项服务。我局和规划、国土等部门及四个街道一起对县城社区服务中心选址进行了认真的探讨,研究制定了三年建设规划。在泉塘街道新增设 3 个社区。顺利通过了国家民政部评估组的验收,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培育了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省级和谐社区 1 个,市级和谐社区社区 2 个,县级精品社区 2个。

 3 3 、救灾救济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统计和报送灾情 7 起,全年共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50 万元,确保了救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继续开展争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星沙街道望仙桥

  社区和杉仙岭社区已通过检查验收,分别获得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湖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县本级临时救助各类困难群体 505 人次,发放救助资金 124.16 万元,下拨镇街 240 万临时救济资金,就近救助群众。发放 60 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金 192 万元。

 4 4 、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指导完成暮云撤镇设街道工作。完成了边界联检和星沙城区新建楼盘及企业命名,做好城区路牌清洗保洁工作和损毁路名牌的修补工作。

 5 5 、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建管并重,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模式,有效地提高了五保集中供养水平。出台了《海宁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县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评定活动。

 2013 年有 7 个敬老院争创省级敬老院。新建安沙、跳马 2 所敬老院。

 6 6 、城乡医疗救 助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共救助 3792 人,发放救助金 1151 万元,人均 2896 元。全县共救助社会精神病人 8212 人次,发放药品近 109.8 万元,住院救助 390 人,救助金额 210 万元。

 7 7 、福彩销售工作取得新突破。加强福彩营销宣传和标准化站点建设,全县共有福利彩票投注站 131 个,2013 年,全县福利彩票销售总量 1.73 亿元,居全省县级单位之首。

 8 8 、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圆满完成。2013 年,县政协把民主评议民政工作作为政协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从 4 月正式启动评议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局党组会议,统一认识,

  研究部署相关事项。针对政协提出的七个方面意见,我局出台整改方案并加以整改。在政协民主评议会上获得了百分之百满意率。

 9 9 、优抚安置落实到位。以全国双拥模范县为契机,深化双拥成果,夯实双拥基础。开展了一系列的双拥宣传和慰问活动。通过加大优抚困难救济、优抚对象建房、优抚医疗保障等力度,切实解决优抚对象最关心的“三难”问题。一年来共为全县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和困难补助金 260 多万元;为全县 157 户优抚建房困难对象解决建房资金 336.5 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院费用 144 万元。全年共发放城镇和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612 万元,发放士兵立功奖励金 3 万多元。需安置的 120 人于 11 月全部安置完毕,圆满的完成了安置任务。结合现行国家对退役士兵培训的相关政策和我县的实情,分两批对全县 55 名退役士兵进行了技能培训。

 10 、镇村社会平台建设初显成效。健全海宁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快社会救助政策创制。加强基层救助网络建设,全面建立镇街社会救助工作机构, 2013 年完成了 3 个镇街和 22个村(社区)社会救助平台的试点。

 (二)今年以来 各项 工作开展情况

 1 1 、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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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低保规范工作: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在全省全市是整体比较规范的,但由于户数多、部分村组干部素质不高,仍然存在人情保、错保、漏保的现象,为全面规范农村低保,我局从今年 4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了农村低保规范工作。重点抓了自查和督查

  两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自查,目前镇街自查已基本完成。二是督查,我局由局党组成员带队,组成 7 个督查组,对全县所有镇街进行督查,每个镇街至少抽查一个村,对这个村的所有低保户全部上门调查,核实情况。如果随机抽查的村(社区)被查出问题多或者问题比较严重,将扩大对该镇(街)的督查范围,直至所有村所有低保户都上门调查。通过自查和督查,有效地规范了农村低保工作。

 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为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县新出台了《海宁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下称《办法》),于 3 月 18 日起试行一年。《办法》对所有困难救助对象使用同一个标准,新《办法》科学地将救助对象及其需救助内容分为五类四段,以便于做到应救尽救。《办法》调整了救助标准和结算方式,同时也新增了紧急救助方式。按照新的医疗救助办法,理论上测算,低保对象患大病最高可救助 15 万元,其他困难户最高可救助 14 万元。救助程序由原来本人申请、镇(街)、村(社区)调查公示,民政局组织评议审批,改为“一站式”结算为主,评议审批为辅流程。为加大新《办法》宣传力度,印发《海宁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指南》小册子分发到各镇(街)以及各定点医院,方便群众熟悉政策内容。

 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目前,我县有敬老院 20 所,其中县级1 所,镇街 19 所。共有床位 1880 个,入住老人 1077 人,其中五保老人 959 人,寄养 118 人,床位使用率为 57%。自 2011 年启动新一轮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以来,目前已提质改造 10 所,今年新建 1 所。在敬老院的建设上,坚持在立项、土地、可研、

  规划设计、报建、投资评审、招投标等各环节按规定按程序办事,得到县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我们坚持“建管并举,管理先行”的原则,以提高入住率为重点,狠抓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在全县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评定活动,对评为三星、二星、一星的敬老院,每所一次性分别奖励 8万、5 万、3 万元。敬老院实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县财政每年预算敬老院工作人员经费、五保供养对象医疗费、敬老院运行和维修经费,从组织和资金保障上确保了敬老院健康发展。我县连续多年被省、市评为农村五保供养先进县,今年 9 月,青山铺敬老院院长张启均被评为全国五保供养工作先进个人,涌现了果园、青山铺、开慧、黄兴镇敬老院等一批全国、省、市(示范)敬老院先进典型,省、市新闻媒体进行多次报道宣传。2013 年元月中央督导组和 7 月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实地调研果园镇敬老院后,对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表示赞赏和肯定。同时,省社会救助局、市社会救助局分别将果园、开慧敬老院定为联系点。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镇街、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近几年的改扩建和加强内部管理,我县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已成为全县民政工作一个新的亮点,全省领先、全国一流。

 春节“大走访、送温暖”慰问活动:明确慰问标准和慰问方式,将慰问对象确定为一般困难家庭、中度困难家庭、重度困难家庭和政策性慰问对象四个类别,分打卡慰问和现金慰问两种形式;严格申报、评议、公示程序,汇总现金慰问对象名单,并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进行公示。规范发放流程,现金和物资必须由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县直机关部门

  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对象收到慰问金后必须在发放表上签名;完善督查整改机制,要求各镇(街道)采取电话回访,抽查复核等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春节慰问活动顺利圆满完成,群众反映良好。

 慈善救助:认真做好慈善助学、慈善助医以及“强生助孤”、“城乡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救助”、“金叶情慈善医疗卡”项目的慈善救助金发放工作。

 勘灾救灾 救助 :认真做好了勘灾救灾工作,特别是应对年初的低温雨雪天气,全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积极作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应急工作。同时与星沙的新一佳超市和易初莲花超市签定应急救灾物资先供货后结算协议,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快速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2 2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建设工作已经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十八大”报告把城乡社区服务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并明确指出:“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国办发〔2011〕61 号、湘发〔2011〕7 号、长办发〔2013〕4 号等关于社区建设文件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 90%,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 20 平方米。继续抓好社区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构建“一站式”、综合性、便民利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社区还应规划建好供居民开展健

  身、休闲等活动的室外活动场地和设施。民政部也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发〔2009〕27 号。通知中明确了创建标准,要求实现“五个全覆盖”(领导协调机制的全覆盖;社区建设规划的全覆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全覆盖;社区各项服务的全覆盖;社区各项管理的全覆盖。)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县工作布置,我县在推进社区建设方面大胆积极工作。社区居委会由 2007 年的 41 个增至目前的82 个。由于社区基层自治组织数量的猛增和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的个性化、多元化,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已势在必行。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级财政投入的社区建设资金由 2007 年150 万元增至 2013 年的 810 万元(其中含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目前全县 90%的社区、52%的行政村实行了“一站式”服务。近三年我县社区建设资金共投入 1660 万元,通过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验收合格的有 245 个项目。此项工作的推进,使我县社区和村级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同时培育了一批以黄花镇黄花路社区、北山镇福田村为首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省市县和谐、精品、两型社区。

 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我县更是如此。在社区建设硬件方面,目前县城 43 个社区(4 个街道),租用办公服务用房的有 28 个,比率高达 65%。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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