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车间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发电车间系统长周期稳定的运行,充分调动车间员工的积极性,减少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 适用于公司发电车间。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生产一部负责维护与更新本制度。
第四条 车间干部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确保工艺指标满足稳定生产的需要。
第五条 生产调度部(特别是当班调度)负责对本细则中的规定进行检查并考核。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工艺指标考核管理办法:(从效益工资中考核兑现)
1、抽汽压力:0.35~0.70 MPa 2、减温减压器压力:0.35~0.70 MPa 3、减温减压器温度:250~300℃ 4、抽气压力、减温减压器压力、减温减压器温度,每次不合格扣 10 元。
5、凉水塔水质指标不合格扣 5 元/次。
第七条 生产管理考核办法:(1、2、3、4 条单项奖励)
1、发电岗位因操作造成硫酸锅炉安全阀跳,一次罚款 200 元,全月发电岗位保证用汽且硫酸锅炉安全阀无憋跳一次,奖励 600 元。
2、发电计划自保成功奖励 800 元/次。
3、功率因数按供电局对公司奖罚的 4~8%兑现,由公司主管领导按比例奖励车间。
4、全月发电车间影响生产达到零台时,奖励 500 元。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2012 年 3 月 15 日下发的《生产管理考核细则》同时废除。
第九条 本规范自下发 之日 起开始施行。
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